内蒙古共享性草地资源的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批准号:
71063014
项目类别: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金额:
21.0 万元
负责人:
杨理
依托单位:
学科分类:
资源管理与政策
结题年份:
2013
批准年份:
2010
项目状态:
已结题
项目参与者:
孟慧君、乔世君、茶娜、斯琴、云娜、包乌日乐
中文摘要
OECD提出的第二个里程碑式倡议是在资源环境中管理中更多地使用市场激励性管理措施,如何在北方草地资源的管理体系中更多地应用市场激励性管理措施,并建立与之相吻合的北方草原治理模式,从而尽快建立符合草原牧区特色的市场经济体系,是解决目前北方草原监管困境、贫富分化等问题的根本之举。本研究以内蒙古草原为研究对象,基于机制设计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从激励相容和交易成本等角度,以IRR、SES等研究框架研究北方草地资源治理模式。将分别研究以下内容:1、监督成本是决定管理措施应用的关键因素;2、土地家庭承包制是中国农民的创新,而可交易载畜量则是中国牧民的创新,将草原家庭承包制和草畜平衡管理综合为可交易放牧权制是符合理论和实践的管理模式创新;3、探讨建立共享性草地资源治理机制的基本原则。
英文摘要
共享性自然资源如何科学地管理,至今仍然没有解决。在中国,现在甚至连基本的共识都很难达成。草原能否承包?市场是否可以在共享性资源配置上具有决定性作用?如何理解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本项目针对这些争论,以面对面访谈和半开放式问卷等第一手资料为主,采用严谨规范的制度分析,深入阐述剖析了内蒙古共享性草地资源管理制度的历史变化、存在问题、关键制约因素等内容,得出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草原不能私有化,即现阶段不能将所有权分给牧户;2、草原承包符合中国国情,也是建立奥斯特罗姆提倡的集体产权的最佳方式;3、禁牧、围栏等不合理利用方式是制度成本,也是公共资源监督成本过高导致租值耗散的主要表现形式;4、可交易放牧权制度是未来中国草原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本项目研究认为“坚持让市场成为配置关键公共自然资源的主体”应该是共享性草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共识,并且改良来自牧民的实践经验——“可交易载畜量”,创新性地提出可交易放牧权制度是未来的中国草地资源公共治理的基本框架。
期刊论文列表
专著列表
科研奖励列表
会议论文列表
专利列表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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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3
期刊:
改革
影响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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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理]
通讯作者:
杨理
Complexity Thinking: Problems and Confusions of Eco-economic Governance of Northern Grassland in China
复杂性思维:中国北方草原生态经济治理的问题与困惑
DOI:
--
发表时间:
2013
期刊:
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
影响因子:
--
作者:
[Huijun Meng, Lanna Duo, Rishu Na]
通讯作者:
Rishu Na
DOI:
--
发表时间:
2011
期刊:
农业经济问题
影响因子:
--
作者:
[杨理]
通讯作者:
杨理
北方放牧草地基于生态系统的草畜平衡管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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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号:706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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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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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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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年份: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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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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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国内基金
海外基金